入馆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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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须知



  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尽可能满足师生的需要,保护大多数读者的权益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
  一、读者守则


  (一)自觉遵守图书馆借阅规则,遵守各书库、阅览室的规章制度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,自觉出示借阅证件和其他有效证件。


  (二)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馆。


  (三)讲究文明礼貌,穿着整洁得体,不得赤膊或穿背心、拖鞋等到图书馆,否则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入内。


  (四)爱护图书、报刊、资料,不得涂污、折叠、撕剪、盗窃图书文献资料和其他物品。


  (五)保持馆内陈设整齐,阅览桌椅和其它设施不得随意搬动,自觉爱护设施,严禁“刻、划、涂、写”等不良行为。


  (六)维护馆内清洁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抛纸屑、杂物,不得在馆内吸烟、用火、进食。


  (七)保持馆内肃静,不得在馆内奔跑或高声谈笑、唱歌、哄闹、吹口哨。进入书库、阅览室、自习室等请保持安静,通讯工具请保持静音状态。


  (八)离开自习室时请携带好个人书物,严禁占座。


  (九)离馆时有特殊情况的,请对工作人员的检查给予配合。


  二、借阅证办理


  (一)借阅证为一卡通,新生、新教工及旧生补办的一卡通需开通借阅功能,新生以级为单位,新教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开通;旧生可持补办的一卡通到图书馆由相关工作人员办理。


  (二)若证件丢失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在挂失前借出的图书,概由原持证件人负责。挂失后可申请补办证件,在未办新证件前重新找回原证件的,可以到各服务窗口重新开通使用。补办证件前,读者应将本人所借图书全部归还。读者补办新证件后,旧证件立即停止使用。读者只能有一个有效的借书证件。


  (三)读者离开学校时(包括毕业离校、调动工作、出国、休学、退学、进修结业等),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。借阅证件将自动失效。


  三、图书借阅规则


  (一)我校师生员工均凭一卡通在本馆借阅图书资料。该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或让他人代借图书。如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,一经发现立即警告,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。


  (二)本馆对全校师生实行开架借阅。影音类资料不外借;特藏类图书不外借,只限教工入内查找资料。


  1.读者进入外借书库时,出示借阅证件,除纸、笔外,一律不得携带诸如书包、书籍等物品。


  2.入库者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时,要把不需借阅的图书插回原处,不能随便乱放,以免乱架;不得擅自藏匿图书;需借阅的图书,须交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,不得擅自带走。


  (三)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
  (四)借阅册数、期限


  全校师生分为教职工读者和学生读者两种类型,借阅册数和期限按读者类型不同有所区分。


  1.教职工读者:最高借阅量为5本,借期为120天。


  2.学生读者:最高借阅量为2本,借期为30天。


  3.借阅期限若跨越寒(暑)假,在假期里到期的图书,需在开学后2周内归还;超过2周的,按逾期处理。暑假、寒假的起止日期以校历为准,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


  (五)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,先将图书及借阅证件交到借还平台,由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,再到平台外面领取;借阅前应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涂污、批注、撕页、剪挖、破损等情况,若有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加盖印章。否则图书一经借出,一切责任由读者承担。


  (六)证件内有逾期图书的,需还清后才能再借阅。


  四、违规处罚


  (一)逾期处罚


  本馆实行逾期处罚制度。读者借阅图书应自行记下借、还日期或在网上查询,在借期结束前全部归还;逾期不还者,罚其到图书馆服务一定时间,服务时长视逾期时间长短而定,具体工作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安排。


  (二)图书遗失


  1.所借图书如遗失,读者应在30天内购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进行赔偿,赔偿的图书必须整洁、完好,盗版、污损者不收。报失前的逾期,按图书借阅规则的有关条款处理。


  2.所借图书如遗失,且读者购买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,按以下规定赔偿:


  (1)普通图书,可购买不同出版社、不同出版时间的同名图书赔偿,且等同或高于原书价值;或可根据《图书馆拟购置图书目录》,挑选一本等同或高于原书价值的图书进行赔偿。


  (2)孤本书、外文原版书、工具书等,按图书出版时间计算赔偿倍率,5年之内按原价的3倍赔偿;6~10年按原价的5倍赔偿;11~15年按原价的8倍赔偿;16~20年按原价的10倍赔偿;21年以上按原价的20倍赔偿。


  (3)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估价赔偿。


  (4)成套多卷本图书,遗失书中的任一册,按全套价格赔偿。


  3、遗失图书已赔款,1个月内若读者找回原书,且完好无污损,可持书及赔偿收据到馆,由相关工作人员退回赔款。


  4、遗失图书若已赔偿图书,即使后期读者又找到原书,也不再退还其赔偿的图书。


  5、赔偿的图书,每册收取图书加工费2元。


  6、所有赔偿款纳入购书经费。


  (三)图书损毁


  如果归还时发现有缺页、涂划、毁损等不正常现象,按照以下标准赔偿:


  1.在书内写字、划线、批注如能擦除的当场处理,否则每涂污一处赔偿1元;涂污情况较严重致影响阅读的,须买回与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。


  2.丢失或损坏图书条形码、磁条、标签任一项,需支付1元/条的工本费。


  3.出现撕页、剪挖、破损等损坏图书情况较重,以致无法上架借阅的,须买回与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。


  (四)盗窃图书   


  1.读者离开图书馆未办理任何手续,将图书藏于身上、书包或其它物品内带出馆外,一经发现即被视为盗窃图书。


  2.采取其他方式将馆内图书据为己有者,按盗窃图书论处。


  3.凡发现盗窃图书者,按以下规定处理:  


  (1)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并要求写书面检讨。


  (2)情节较轻者,图书馆停止其借阅权1-3个月,并按该书刊价格的5倍进行罚款。   


  (3)情节严重者,除罚款外,还要对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,并按学校规定实行纪律处分。


  五、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定


  期刊阅览室主要收集国内出版的部分现期报纸、杂志等出版物,为学校师生员工阅览提供场所。每位师生都拥有使用阅览室的权利,同时还应该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。使用者应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:


  (一)进入阅览室者要求穿着得体,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不得打赤膊、赤脚或衣着不整,不得穿背心、短裤、拖鞋进入,否则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入内。


  (二)进入阅览室者不得大声喧哗,禁止将食物、饮料带进本室。严禁吸烟,严禁随地吐痰和随意扔纸屑杂物,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。入室应该将通讯工具调为静音状态。离开时请将椅子靠好,并将桌面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。


  (三)本室采用全开架式阅览服务,读者可自主到书架上选取读物。但为避免某些读者独自霸占某类刊物,造成刊物流通停滞,因此,每位读者每次取刊物不得超过三册,阅后须将刊物放回原书架上,以便于别的读者阅读。


  (四)本室内的所有报纸、杂志一概不外借,只能在室内阅读,不得带走。


  (五)在阅览期间,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尤其是钱包、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,不要置于桌上,以防丢失。如有丢失、损坏,本室概不负责。


  (六)要爱护公物,爱护报纸、杂志与阅览室的设备,不得在刊物与桌面上乱写乱画、批点、涂污、剪挖或从中撕页,如有违反者,给予批评教育,并买回原刊赔偿,否则,按原刊物单价的5-10倍罚款;盗窃报刊者,按盗窃图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
  (七)阅览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占据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座位应随来随用,个人物品随身带走。管理员每天下班后对阅览室进行清理,管理人员在清场期间,桌上的一切物品均作为占座物品处理,被清理的个人物品如有丢失、损坏,本室概不负责。


  (八)管理员有权制止阅览室内任何不良行为。


  (九)管理员负责维持秩序,维护室内的整洁与环境卫生。


  (十)管理员应遵守值班制度,不能任意调班、离岗、迟到早退、玩游戏等。


  (十一)管理员应时刻提高警惕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下班后要关好电源与门窗等,保管好钥匙。


  六、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

  (一)本室服务对象为本校师生,用途仅限于计算机学习与资料查阅,实行无偿服务,入室者须凭校园一卡通方可入内。


  (二)本室服务项目:网络浏览、应用软件、教育软件、学习软件、影片欣赏、音乐欣赏、电子图书、图书检索等。


  (三)进入本室者要求穿着得体,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不得打赤膊、赤脚或衣着不整,不得穿背心、短裤、拖鞋进入,否则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入内。


  (四)上机者不得大声喧哗,入室应该将通讯工具调为静音状态。禁止将食物、饮料带进本室。严禁吸烟,严禁随地吐痰和随意扔纸屑杂物,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。


  (五)上机过程中,如发现主机、鼠标、键盘、耳机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,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解决,以避免被工作人员视为破坏者。


  (六)读者不得破坏耳机、鼠标、键盘等计算机外置设备,更不能私自拆掉、挪动电源插头及计算机显示器、主机等,因此造成的设备损坏,一律按原价2倍金额赔偿。


  (七)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,不得随意修改机器设置和参数。操作完毕后,按关机程序关闭机器,严禁硬性关机以免造成机器损坏。由于读者使用不当造成本室的设备损坏的,一律按照原价2倍金额赔偿。


  (八)杜绝在网上截取或传播淫秽、反动、色情、诋毁性质的报道、影视、图片,更不能发布有害信息。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,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活动。不得使用相关黑客软件或使用不正当手段对服务器、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攻击破坏。


  (九)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。


  (十)管理员有权制止室内任何不良行为。


  (十一)管理员负责维持秩序,维护室内的整洁与环境卫生。


  (十二)管理员应遵守值班制度,不能任意调班、离岗、迟到早退、玩游戏等。


  (十三)管理员应时刻提高警惕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下班后要关好电源与门窗等,保管好钥匙。


  七、自习室管理规定


  自习室是供本校所有师生学习的场所。每位师生都拥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,同时还应该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。使用者应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制度:


  (一)进入自习室者要求穿着得体,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不得打赤膊、赤脚或衣着不整,不得穿背心、短裤、拖鞋进入,否则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入内。


  (二)进入自习室者不得大声喧哗,入室应该将通讯工具调为静音状态。禁止将食物、饮料带进本室。离开时请将椅子靠好,并将桌面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。


  (三)严禁吸烟,严禁随地吐痰和随意扔纸屑杂物,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。


  (四)在自习期间,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尤其是钱包、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,不要置于桌上,以防丢失。


  (五)爱护自习室的设备,不准私自随意搬动桌椅,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,损坏照价赔偿。


  (六)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占据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自习座位应随来随用,个人物品随身带走。管理员每天下班后对自习室进行清理,管理人员在清场期间,桌上的一切物品均作为占座物品处理,被清理的个人物品如有丢失、损坏,本室概不负责。


  (七)管理员有权制止自习室内任何不良行为。


  (八)管理员负责维持秩序,维护室内的整洁与环境卫生。


  (九)管理员应遵守值班制度,不能任意调班、离岗、迟到早退、玩游戏等。


  (十)管理员应时刻提高警惕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下班后要关好电源与门窗等,保管好钥匙。


附:

图书馆日常办事流程


  一、图书借阅


  (一)凭借阅证件进入书库(不得带个人书籍与背包进入书库);


  (二)库内自行查找所需图书,检查条形码与标签等是否完好,是否有污损、缺页等问题;


  (三)自行取书到借还平台,将书与借阅证件交工作人员(书籍不得经过出口);


  (四)从出口外出到借还平台外则等候;


  (五)待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,确认无误后取书离开。


  二、图书归还


  (一)将所借图书交至借还平台处;


  (二)办理还书手续,确认无误后离开;


  (三)如逾期还书、图书污损、图书遗失等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
  三、借阅证挂失/解挂


  (一)由本人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公室进行挂失/解挂;


  (二)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核对后进行挂失/解挂,本人确认。


  四、毕业生离校借阅证的注销


  (一)毕业生离校前十五天停止借阅一切图书;


  (二)离校前归还所借图书;


  (三)还清所有图书后,自动注销借阅证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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